程序設計語言的基本成分包括
數據類型:
任何一個程序都可以看成對一些數據及作用于該數據上的操作的一種說明。不同語言所提供的數據類型不盡相同。
數據是程序操作的對象,具有存儲類、類型、名稱、作用域和生存期等屬性,使用時要為它們分配空間。數據名稱由用戶通過標識符命名;類型說明數據中用哦內容的大小和存儲形式;存儲類說明數據在內存中的位置和生存期;作用于說明數據可以使用的范圍;生存周期說明數據占用內存的時間。
按照數據的作用域大小,可以將數據分為全局變量和局部變量。
按照生存周期可以將數據分為自動生存期、靜態生存期和動態生存期。
按照程序運行時數據的值能否被改變,分為常量和變量。
控制結構:
程序語言中控制結構為把數據和數據上的運算組合成程序提供了基本框架,理論上已經證明了可以計算問題的程序都可以用順序、選擇和循環3中控制結構來描述。
順序結構用來表示一個計算操作序列。從操作序列的第一個計算開始,順序執行序列的計算操作,直至序列的最后一個計算操作。
選擇結構提供了在兩種或者多種分支中選擇則其中一個的邏輯。基本的選擇結構由一個條件和兩個供選擇的操作組成。在執行時,先計算條件的值,如果為真則執行分支中的其中一個操作,不為真則執行另一個。
循環結構為程序中的程序計算提供了控制手段
函數:
函數是程序模塊的主要成分,它是一段具有獨立功能的程序。程序中有關函數的部分有,函數定義,函數聲明和函數調用
函數定義,定義一個函數,包括函數名稱、函數類型、參數、運算內容
函數聲明,如果程序對一個函數的調用位于改函數的定義之前,則應該在調用之前聲明該函數。
函數調用,在需要執行函數方法時,調用函數并傳入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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